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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电白区

三张清单规范“一把手”用权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0:2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本报茂名讯 (通讯员 郑宇芬)近年来,广东茂名市电白区针对“一把手”权力集中、易出风险的特点,明晰权责、规范决策、强化督导,有效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

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明确全区22个镇街、55个区直单位“一把手”在决策、人事、财务等领域的200余项权责事项。权力清单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3个方面明确14项核心权力,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审定权、干部选拔任用推荐权等。责任清单围绕政治责任、工作责任、管理责任,细化12项履职要求,涵盖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民主集中制、抓好巡视巡察整改等。负面清单列出违反政治纪律、擅自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等7类严禁行为。

规范集体决策,明确要求制定发展规划、安排重大项目、使用大额资金等重要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不得擅自决断。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明确“暂缓决议”要求,待后续调研论证后再议。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不定期抽查决策记录,对决策程序不规范的单位“一把手”及时给予约谈,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2024年以来,累计抽查发现3个单位存在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均已督促落实整改并给予单位“一把手”相应处理。

区委、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与“一把手”谈心谈话,对照责任清单检查履职情况,结合负面清单提醒廉洁风险。2024年以来,累计谈话提醒各单位主职领导120余人次。组织部门每年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围绕权力清单落实、责任清单履行情况等现场接受述责述廉评议,评议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