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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五把戒尺”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的日常自觉

作者:孟涛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09:08
来源:学习时报

戒尺是中国古代教育中常用的一种教具,在传统文化中象征着师道尊严,具有鲜明的教育约束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使用“戒尺”这一形象的比喻。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手握戒尺,就是要手握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做到克己奉公。“五把戒尺”反映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五类规范标准,对于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具有基础保障作用。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法律调整领域广泛,既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有力方式,也是保障人性尊严和人民权利的主要工具,自古以来就被视为理性的化身,表征着公平和正义,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成为守法的先锋模范。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毛泽东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决不是片面的命令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自觉的纪律”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会自动形成,需要一定的条件。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的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清楚明白党的纪律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时时自省、处处自律,真正把纪律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

党的制度内容丰富,既包括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等根本制度,也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制定出台的各种具体制度。在形态上,制度既包括成文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不成文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毛泽东指出:“人是生活在制度之中,同样是那些人,实行这种制度,人们就不积极,实行另外一种制度,人们就积极起来了”。邓小平强调:“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实践证明,制度之治是最稳定最可靠的治理方式。如今党的制度已经比较健全,领导干部应该通晓各项制度、善于运用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包括党章党规、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对于这些不成文的规矩,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党内规矩有的有明文规定,有的没有,但作为一个党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该懂的。不懂的话,那就不具备当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觉悟和水平。”掌握这些不成文的规矩,关键在于锤炼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领导干部应该坚定理想信念,用真理武装头脑,在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中提高党性觉悟,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以不变应万变。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通过善恶、对错等标准来评价和约束人的行为,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道德和法律是人类社会最主要的两大行为规范,自古以来就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教育约束功能。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德国哲学家康德景仰和敬畏“头顶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律”。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道德建设,强调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道德,指出:“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明大德要求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守公德要求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私德要求党员干部公私分明、严以律己、严格治家,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真正的道德行为不仅依靠外部约束,更依赖个人的自觉和良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增强道德力量作为人生重要的必修课,以身作则彰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法律、纪律、制度、规矩、道德“五把戒尺”涵盖了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的所有领域,共同构成了领导干部的行为规则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五把戒尺”分别占据不同的地位和功能。法律和纪律是所有领导干部绝对不可触碰的底线;制度和规矩是领导干部基本行为要求的基线;道德修养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的高线。领导干部应该守住“底线”、践行“基线”、追求“高线”,实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于法律、纪律之类的底线性戒尺,应该开展常态化的普法和学习活动,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说纪,严格执法执纪,确保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在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任何逾越,从而让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于制度、规矩之类的基线性戒尺,应该把相应的规范要求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行为规则、嵌入日常工作生活全流程,建立领导干部日常行为的正负面清单,通过作风建设和实践锻炼把制度意识和规矩观念彻底转化为自觉行为。对于道德之类的高线性戒尺,领导干部应该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要让“五把戒尺”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的日常自觉,需要从思想认知、制度建设、文化浸育和实践养成四个维度系统推进。领导干部首先要对“五把戒尺”有全面正确深刻的认知,因为思想认知决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只有树立正确的思想认知,才能形成合理的观念意识、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正是因为思想认知是指导一切行动的前提和根基。思想认知是“软件”,制度建设是“硬件”;没有制度的思想是空洞的,没有思想的制度是僵化的。制度是调整行为、维护秩序、巩固成果的根本性支撑,发挥着“稳定器”和“推进器”的作用,“五把戒尺”的落实关键在于制度,制度本身也是“五把戒尺”的必要组成部分。文化是制度的“土壤”,如同空气和水一般潜移默化地塑造人的精神世界、凝聚社会共识、传承文明基因,为国家的发展提供深层滋养。“五把戒尺”本身蕴含着深厚的文化精神,可以通过各种文化浸育方式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成为人们的行为本能。实践养成是“最后一公里”,因为思想认知、制度保障、文化浸育最终都要转化为人的实践行动,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完善和升华。思想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制度的权威在于执行实践,文化的活力在于融入实践;实践是“五把戒尺”的最终归宿,只有实践才能检验“五把戒尺”是否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的日常自觉。四个维度依次递进,形成“敬畏——自律——担当”的良性循环,从而让“五把戒尺”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的日常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