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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考实领导干部政治素质

清单量化考 摸准“活情况”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8:0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本报朔州讯 (通讯员 朔组轩)近年来,山西朔州市聚焦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标准界定难、客观评价难、常态运用难等问题,制定出台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实施细则,着力将政治素质考准考实。

制定“正向+反向”评价清单,围绕10个方面设置30项考核指标,在各级党委(党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干部民主推荐等会议上公开测评。明确“总结+自评”述职内容,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等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必述内容,班子成员对个人政治表现、个人政治素质作出自我评价。采取“重点+多方”研判模式,重点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充分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注重落实“八个既看又看”,做到以事察人、依事鉴人。

建立“一对一谈”考核机制,考核组一对一与被考核单位市管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本人等进行谈话,听取评价意见,了解考核对象的日常政治表现、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常态化、嵌入式深入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方法,了解干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的态度,及时掌握干部政治素质“活情况”。注重“一把手评”反馈意见,组织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市直单位党(工)委(党组)书记分别对各自班子成员提出评价意见,对班子成员政治素质作出专门评价,评价意见作为党委(党组)研究推荐本单位优秀市管干部和担当作为干部的重要依据。

强化结果运用,将干部考察中形成的政治素质评价意见等情况纳入档案,让数据说话,用实绩作证,靠事例支撑。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向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通报政治素质考察考核结果,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定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需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并在下一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将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作为选人用人重要衡量标准,对结果评为“好”的干部,优先考虑挂职锻炼、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对结果为“差”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列入拟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范围,已经在领导岗位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