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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途径

作者:田心铭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8日 13:53
来源:学习时报

  马克思主义自19世纪40年代问世以来,犹如一棵常青树,深深植根于社会实践的土壤中,蓬勃生长,枝繁叶茂。它一步一步地实现着当年马克思提出的不仅要说明世界更要改变世界的预言,给中国和世界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总结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规律,尤其是从总体上探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途径,是一个重大课题。笔者认为,中国共产党确立的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就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断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就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途径。

  “结合”原则: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称为“普遍真理”“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总结正反两方面的长期历史经验确立的一条基本原则。

  1938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总结18年来党的建设的历史和经验,明确提出了“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他以此为尺度分析了党在各个时期的得失成败。经过延安整风,这一思想成为全党的共识。总结了延安整风成果的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建党以来24年的历史视为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日益结合的历史,开头第一句话就是:“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产生以来,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毛泽东同志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和实践便是此种结合的代表。”随后召开的党的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这标志着党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同时也确立了“结合”原则。“结合”原则贯穿于毛泽东思想的整体之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探索和回答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无一不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同样,我们党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都是坚持“结合”原则的伟大成果。1956年,毛泽东同志提出“进行第二次结合”,成为探索中国自己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起点。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首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标志性重要命题的提出,从一开始就同“结合”原则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邓小平同志的表述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回顾总结建党以来的历史和经验,提出了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八条要求,第一条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点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不断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向前进。”之后不久,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时,他又把长征给我们的“根本经验和启示”归结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定不移走符合中国国情的革命、建设、改革道路”。

  邓小平同志阐述“结合”原则时说:“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叫普遍真理,另一方面叫结合本国实际。”这一原则包含两个基本要点。一个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另一个是坚持从本国实际出发。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脱离本国实际,都是同这一原则相背离的。坚持“结合”原则,既要反对以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又要反对轻视理论的经验主义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想。

  这一原则具有超出中国一国范围的普遍真理性和价值。1956年党的八大期间,毛泽东同志同参加八大的外国党的代表谈话时,希望他们“切记不要硬搬中国的经验”,同时指出:“一定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本国的具体情况这两方面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更加明确地说:“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这句话本身就是普遍真理。”他又说:“我们历来主张世界各国共产党根据自己的特点去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揭示的普遍规律存在于各国之中;另外,各国情况千差万别,都有其特殊国情。所以各国都应该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又坚持从本国具体实际出发。“结合”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人贡献给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一条基本原理,是一条具有普遍性的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

  “良性互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途径

  为了达到“结合”原则所提出的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本国具体实际统一起来的要求,需要不断探求实现结合的途径。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0次集体学习时提出: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在这种统一和互动中发展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这一重要论述概括指出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途径。

  这是此前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党的文献中未曾有过的新论断,是党的理论决策中提出的一个新思想。

  它首先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新命题。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理论和实践是相互作用并且在相互作用中发展的。毛泽东同志说:“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他把人类认识的发展概括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的过程,指出每一循环“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他强调人类总得不断地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论断,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又为它增添了新的内容。一是强调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创新都是发展,但发展不一定都是创新。只有作为主体自觉活动结果的发展,才能称为创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概念突出强调了主体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自觉追求发展的能动性。这是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反映。二是强调“良性互动”。理论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实践有符合客观规律的也有违背客观规律的,所以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作用既有正面的、积极的,也有负面的、消极的。“良性互动”对实现积极互动、避免消极互动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建立在对理论与实践相互作用复杂情况科学分析的基础之上的。

  这个新命题是在提出“发展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这一任务时提出来的。它所提出和回答的,是如何发展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这一重大问题。所以它是我们党的马克思主义观中的新命题、新思想。其重要意义在于,它为如何实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点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指明了基本途径,丰富和发展了党的马克思主义观。“良性互动”的思想既体现了人类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理论和实践在相互作用中发展的规律,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规律,是对这些规律的自觉运用。这一思想的提出,是对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经验进一步的概括和总结。

  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身体现着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党的十八大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践、理论、制度紧密结合的,既把成功的实践上升为理论,又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还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方针政策及时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大力向前推进,来自实践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不断提出,又指导着实践的发展和创新。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形成及其巨大作用的发挥,正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