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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抓到街道、力量沉到街道、考核也到街道

北京街道工作全面突出党建引领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08:47
来源:光明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持续加大街道改革创新力度,去年把“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作为“一号改革课题”,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在理顺条块关系、加强综合执法、统筹辖区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但在实践中,北京市街道工作还存在着职能定位不准、责权利不匹配、内设机构过多过细、机关化倾向明显等突出问题。

2月26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首都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有关情况。会上,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北京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表示,北京市在2月23日正式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是首都立足新时代首个专门面向街道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中最大的亮点和创新点是突出党建引领。其一揽子创新举措主要体现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明确街道职能定位、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推行街道大部制改革、着力改善民生、做好街区更新、加强社区治理、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8个方面。

此次北京市明确提出,市里的工作要过问抓到街道、力量要下沉到街道、考核也要到街道,市委主要领导多次深入街道社区调研,召开全市街道工作会议,围绕“如何抓街道、街道自身怎么发挥作用”两个层面,提出了一整套体现时代特征、符合超大城市发展规律的街道制度安排。

为适应城市治理重心下移、街道任务日益增多的形势,解决街道职能定位不清、责权利不对等的问题,《意见》明确,街道是代表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4个方面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

近一个时期,北京市实施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分散、部门协同不力的问题。《意见》按照中央精神,首次明确街道作为执法主体可以直接开展执法工作。同时提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除上级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全面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真正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现状。

今后,北京市将注重提拔具有街道乡镇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探索从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推进编制精简下沉到基层,2020年前街道乡镇行政编制占全区行政编制总量的40%以上,激励干部到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记者 董城 张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