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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做事都要像焦裕禄那样

——记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干部阿布列林·阿不列孜(下)

作者:王瑟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3日 08:54
来源:光明日报

  【时代先锋】

  阿布列林·阿不列孜退休了,但退休后的他并没有在家休息,而是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免费为哈密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他们如何撰写起诉书。同时,他还是哈密市最大的社区——惠康园社区的义务法治宣传员。

  在他的记事本里,有这样两张收据:2000年5月31日,父亲生病使用单位车辆,交费150元;2001年8月10日,父亲去世使用单位车辆,交费100元。

  作为当时哈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院长,他把焦裕禄的话“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殊化”作为座右铭,做到两袖清风,一心为公。

  1988年,年迈的父亲提出,想在生前把老宅地上的房子建起来。这对当时月工资只有120元的他来说,无疑是件难事。但作为孝子,为了实现父亲的愿望,他采取蚂蚁啃骨头的办法,一点一点进行。有人提醒他,张张嘴就会有人送的。他告诉对方:“清清白白做人,吃饭才吃得香,睡觉才睡得踏实。”

  没有石子,他和妻子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到戈壁滩上用铁锨一锨一锨收集了十几吨,分4次拉回来。

  没有做门窗的木料,他将人家准备当柴烧的废弃的道木,以120元的价格买了一车,又出80元的运费拉回来。

  尽管处处节省开支,但直到1995年6月,他和朋友借了5000元现金,才开了工。

  房子快建成时,还缺20个椽子。这时一个盗窃犯的父亲找上门来对他说:“把我儿子放了,你家的椽子我包了。”听到这话,他立马就黑下了脸:“我是检察干部,决不会用手中的权力徇私枉法。”那人碰了钉子,灰溜溜地走了。

  有钱就盖,没钱就停,这座130平方米的房子,从1988年开始筹备材料到1996年盖好,整整用了8年。

  阿布列林·阿不列孜的妹妹吾尔也提1991年从新疆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到哈密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1998年年初他被任命为哈密市法院院长时,妹妹已是助理审判员,业务能力强,办案效率高,不少当事人点名找她办案。

  哥哥来当院长,妹妹自然喜不自禁。但渐渐地,她发现哥哥除对她要求比别人更加严格外,并没有给她任何额外的照顾。当年法院先后给20名干警调整了岗位,而妹妹所在的民事庭案件多,常常要加班加点,连节假日也不能休息。当时她的孩子才1岁多,加之丈夫经常不在家,吾尔也提满以为哥哥会把她调整到案件较少的刑事庭,然而调整名单上并没有她的名字。

  第二年法院从普通干警中提拔了27名正、副科级干部,提拔的名单中仍然找不到她。她满腹委屈地找到哥哥,阿布列林·阿不列孜说:“正因为你是我的亲妹妹,所以提拔你不合适。”

  1998年,哈密市法院接到甘肃民工张宏奎的一纸诉状,状告老板不给工钱。他亲自过问,血汗钱被如数追还。自此,他多了一个农民工朋友。得知张宏奎两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由于没有当地户口,每年仅借读费就要支付2000元,他多方联系,为两个孩子办理了哈密市农村户口。如今已是一家手工家具店老板的张宏奎,话语里仍然充满感激:“没有阿布列林大叔,就没有我的今天。”

  多年来,他心中最牵挂的还是焦裕禄的家人。自1968年那次兰考之行以后,他总在盘算着再到兰考看一看。当然,他也很想向焦裕禄的家人汇报,他是如何在焦裕禄精神鼓舞下工作和学习的。

  2014年6月,他应河南省委组织部邀请,哈密地委选派作为地区先进模范代表之一,终于来到了魂牵梦绕的兰考。与焦裕禄的儿女见面,共叙几十年的思念之情;在焦裕禄烈士陵墓前,献完鲜花,他用维吾尔语高唱《焦裕禄,毛主席的好学生》。他将那张放大了的合影赠给了焦裕禄纪念馆,作为纪念馆的永久收藏。

  阿布列林·阿不列孜说:“人活着总要有点追求,焦裕禄就是我一辈子的追求,他让我明白了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怎么做,他让我幸福地活了一辈子。”

  (本报记者 王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