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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挥三级“四个作用”提高司法公正水平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3:3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背景及其必要性

人民法院的体制模式与其他国家机关相比有其独特性,上下级法院在业务上是监督指导关系,在领导班子建设上是协管关系,长期以来形成了法院系统的党建工作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格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深刻分析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清醒地认识到抓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确定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对法院党建工作进行准确定位,于2011年与广东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在坚持党建工作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的基础上,加强法院系统自上而下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双重管理体制,在全国首开先河。

2012年来,广东省法院以开展党建“书记项目”为抓手,大胆探索,主动作为,不断深化对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认识和实践。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广东省法院创新建立了“三联三化”党建模式,得到了最高法院和广东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的高度肯定,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和全省组织系统2012年度特色工作。应该说,广东省法院的党建工作创新探索是比较成功的。但在制度机制相对建立完善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推进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如何突出重点,是省法院党组思考的课题。2013年初,经省高院党组分析研究,认为应重点突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的发挥,重点突出以党建来促进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于是,结合法院行业系统特点和工作重点,结合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和“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省法院党组确定了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党组的指导监督作用、各级法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思路,制定了落实系统党建措施,建设法院过硬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即发挥三级“四个作用”,提高司法公正水平。并报省委组织部立项为省法院书记项目,由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任项目责任人。

项目实施情况

(一)思路和做法

1. 构建项目体系。“发挥三级‘四个作用’,提高司法公正水平”成功入选100个省级“书记项目”后,及时印发《广东法院2013年度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书记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法院认真分析近年来开展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分别确定每个法院党组书记的“书记项目”及其具体目标,共同推动全省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书记项目”。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紧抓住有利契机,进一步明确书记责任,共同推进系统党建工作。全省153个中级、基层法院都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每个法院党组书记的“书记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构建起全新的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机制,形成了以省法院“书记项目”统领全省法院“书记项目”,全省法院“书记项目”充实省法院“书记项目”,共同推动全省法院基层党建创新的项目实施模式。

2. 科学选准主题。全省各级法院将省委的一般要求和行业特殊要求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省法院“书记项目”的总要求,深入调研,通过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分析查摆以及座谈研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等方式,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准确找出各自在党建工作和发挥“四个作用”方面的重点难点或者弱项短板,分别确定每个法院“书记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具体目标,以推进“书记项目”破解党建难题。

3. 发挥条块作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广东省高院建立与省委党建工作部门定期沟通交流机制,与21个地市组织部建立联系人网络,18位副部长担任联系人;指导各中院建立了与县级组织部门的联络机制,充分发挥条块共抓党建的优势,以条促块,全面推进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全省各级法院将各自的书记项目与当地市、县(区)中心工作有机衔接,把实施“书记项目”作为加强法院各项工作,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服务民生,服务法治,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主要成效

全省法院以“书记项目”深入推进法院系统党建创新,突出了上级法院党组的示范、指导职责,强化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的行业引领和分类指导,提高了当地党委对法院党建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了上级法院党组的指导监督、各级法院党组的领导核心、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四个作用”,提升了党建科学化水平,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2013年,全省法院基层党组织、党员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22个、184人次,获得市级及以下表彰233个,1573人次。汕头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一等功,徐闻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1个集体获全国工人先锋号,3名法官分获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在最近的第三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中,全国地方各级共有41名法官入选,广东省3名法官入选,入选人数高居榜首。全省法院党员法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法官工作室遍地生花,广州、阳江、湛江、东莞等法院的党建模式获评当地党建创新品牌。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成效突出。2013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102.17万件,办结100.39万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86%,法官年人均结案91.99件,以不到全国1/20的审判力量审结了约占全国1/10的案件。审判权运行机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试点。审结的华为诉美国IDC公司反垄断案入选“2013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热点案件”。本书记项目也于2014年4月得到省委组织部的通报表扬,是100个省级项目中得到表扬的40个项目之一,也是省直机关三个获奖项目之一。同时,经广东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推荐,由广东省直工委主办的《跨越》杂志在“省市县机关党建特色工作案例”栏目全文选登了省法院“书记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同时也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

项目实施亮点

1.突出理念教育。省法院开设广东法官讲堂,院领导带头授课。积极参加“南粤先锋中国梦”征文活动,全省法院共投稿487篇。中山、云浮中院举行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知识竞赛,连平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宣讲“两会”精神。河源法院开展“如何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大讨论活动,汕尾法院以部门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十个怎么办”司法公正大讨论。韶关中院面向全市法院干警征集“法官微语录”、审判故事、先进人物材料,集中宣传法官公正办案先进事迹。湛江开展全市法院“公正、为民、清廉”演讲比赛活动。梅州部分基层法院开展青年干警座谈会、举办“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演讲活动。江门中院邀请省委宣传部讲师为全市近千名干警作“走进改革”报告会。广州、清远中院院长为两级法院干警上党课、作讲座。

2.培树公正典型。从全省法院近几年业绩非常突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法官和个人一等功等较高荣誉的优秀法官中挑选出来6名代表,组成广东法院第二届“群众在我心中”先进事迹报告团,到21个中级法院巡回宣讲。省法院法官陈光昶荣获”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评选的“201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光荣称号。茂名、梅州、云浮、江门、揭阳、河源等法院深入开展学习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活动,广州、汕尾法院组织“公正司法树形象”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宣讲,中山与市委政法委、团市委联合评选表彰首届“十杰法官”,茂名对2名见义勇为干警记功奖励。

3.强化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台帐功能,督促指导全省法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省154个法院共设置各类基层党组织2377个,全面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路子,积极建设“五好”基层党组织。潮州中院以“倡导‘五种风气’,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书记项目”选题,通过大力倡导勤奋学习之风、奋发向上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和清正廉洁之风,提高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东莞中院以开展“红旗服务型党组织”争创活动为契机,积极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温情型”为核心的“五型”党组织。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开展“特色党支部”创建活动,湛江中院对全市法院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4.提升司法能力。创办全省三级视频同步的法官公开课“广东法官讲堂”,邀请法院领导、院外专家、院内业务专家、骨干授课。2013年共举办5期,全省 31750人次参训。茂名中院组织党支部开展“法官论坛”、“法官讲堂”、“每周一学”活动,开展业务研讨,针对现行新法律、规章、制度集中学习,分析总结,增强践行公正司法的正能量。珠海中院以“深化学习强素能,提升技能促审判”为“书记项目”,围绕法院中心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明德讲堂”,在全年开展4期法官轮训活动,积极打造法治教育现场教学基地。东莞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编辑系统党校教材,佛山举办素能提升研修班、司法礼仪培训班、民事强制措施适用及应急培训班。云浮编印优秀裁判文书汇编。海事法院组织年轻法官航海知识专题培训。韶关规定法官每年三项职业任务(“开一次公开庭”、“讲一堂业务课”、“写一篇研究成果”)。

5.强化文化引领。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打造公正廉洁法院文化。深圳法院把文化建设和社会期待紧密结合,海事法院创作、学唱院歌《广州海事法官之歌》,茂名打造廉政文化示范法庭。广州出台《提升司法公信力三年规划》,获最高法院简报全面介绍。清远出台《推进公正司法意见》。肇庆组织法官宣誓,到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江门市新会区法院承办“梁启超法治思想”学术研讨会,开平市法院以“讲道德、存好心、做好人、办好案”为主题进行“道德讲堂”授课。

6.推进群众路线教育。省高院邀请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张浩以《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为主题,以电话视频会议方式举办专题辅导会。省高院11名班子成员分别深入联系点基层法院开展调研,走访党员群众,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南方日报》“群众路线基层行”专栏以“人民法院‘送法下乡’便民利民”为题深入报道了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春建到新兴县法院调研活动以及基层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事迹。开展群众工作典型案例征集,编印《广东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典型案例》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教材。

7.创新推进法治建设。深圳法院搭建市区党校、深圳法律文化(南山大讲堂)、深圳法官大讲堂“三个平台”,两级法院法官为党政领导干部讲授法治课,揭阳法院组织法官为市委党校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授课,江门法院计划与市委党校合作开设依法行政课程,推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肇庆法院司法建议专项报告获得市委领导肯定,市法制局出台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处理司法建议。茂名深化行政诉讼互联互动,云浮全市推广郁南法院诉讼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经验。

8.拓展服务群众渠道。河源中院组成分别由两名院领导带队的六个工作组,挂钩六个县区,分两次分赴六个县区的乡镇、农村开展化解纠纷、送法下乡、带案下访等服务群众活动。肇庆中院组织106名在职党员法官,由院领导亲自带队,分8组深入全市各县区的偏远乡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梅州法院培树创新工作“梅州品牌”,《法制日报》整版报道兴宁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模式“无讼村居”创建工作。花都法院在联系村社建立集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扶贫共建等功能于一体的“法官群众路线联系点”,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河源法院开展“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上门办案、带案下访,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法制宣传。惠来县法院设立“服务大项目建设巡回法庭”和保护渔民合法权益巡回法庭。

9.打造司法公开平台。广州、汕头、佛山、韶关、梅州、东莞、潮州、揭阳、云浮、阳江中院与当地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联合举办“公正司法大家谈”、“周日说法”、“法官说法”、“消费维权大家谈”等35个法治宣传平台。阳江开通网络问政平台和微博,及时处理30件网民咨询投诉。梅州中院官方微博“客都天平”入选“全国十大法院系统机构微博”。在“书记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省法院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救助群众的好法官好干部,佛山中院、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的三位党员干警在群众车祸受伤陷入危难之际,挺身而出,积极施救的行为得到央视等媒体报道,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项目实施意义

调研组认为,省高院通过书记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法院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法院以“书记项目”为抓手,选准主题、突出特色、创新载体,将党建与队伍建设、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党员法官的公正司法能力。将抓系统党建工作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强化党建工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使全省法院广大党员干警理念信念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彰显,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司法公正的大局意识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为司法系统如何抓党建、抓好党建提供了良好示范,积累了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