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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罗田:完善党代表提案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3:3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是党代会常任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代表参与决策、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罗田县作为湖北省首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县,2003年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以来,积极探索建立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全面开展党代表提案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条件,极大地激发了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热情,有力地推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背景与起因

党代会代表提案制的形成和确立,与多种因素有关,但最核心的是两条。一是党代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二是基层多年的努力探索。

首先,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是党代会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要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为重点,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据此,党的十七大报告作出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的决定。2008年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2009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可见,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是党代会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的产物。

其次,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是多年努力探索的结果。2005年1月21日,中共罗田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党代表提案及建议、意见、批评的处理和回复暂行办法》,以此为标志,罗田县正式启动了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工作,在长期实践探索过程中,建立起了一套工作机制,并逐步加以完善,取得了一定的理论经验和实践成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发挥党代表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作法

在实施党代表提案制度过程中,我们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严把提案征集、立案、督办、保障四个关口,使党代表提案质量和办理效果逐年提升。九年来,全县共办理党代表提案406件,办复率均达到100%,落实率达95%以上,代表满意率达98%以上,真正使代表提案成为党员群众的“代言人”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

(一)运用“三项举措”,严把提案征集关。一是做好代表培训。坚持在每年提案征集前,通过集中培训或大会前组团会议的方式,专题学习、培训提案工作,让代表了解、掌握提案的要求、程序等,提升代表撰写提案能力。二是丰富提案内容。针对党代表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提不出好的提案的实际,我们一方面通过编印《党代表之声》刊物,传达本县的一些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让代表了解“上情”和“县情”。另一方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代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机关、厂矿企业进行视察调研,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汇集各方信息,集聚提案撰写素材。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每年年会前将“两委”报告和”三个党组”报告印发党代表,将提案纸和提案注意事项提前通知党代表,便于党代表集中时间讨论和审议大会确定的议题。为了保障党代表建言献策的热情和质量,我们建立党代表大会发言制度,由5-8名党代表分别就事关罗田发展全局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大会发言,引导党代表联名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收到了较好效果。如大别山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义水北路改造、红色旅游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城乡一体化等重大提案,都是由10人以上党代表联名提出的。

(二)推行“三轮审核”,严把提案立案关。一是坚持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初审。对党代会年会上收集的每件提案进行系统分类、筛选,重点审查三个方面内容,即:审查提案主题是否明确,行文是否规范准确,是否一事一案等,并初步拟定提案承办单位。二是坚持提案审查委员会复审。召开提案审查委员会成员会议,对提案进行集中讨论,定量分析审查提案反映的问题、数据是否客观真实;审查是否符合政策、法律规定和立案标准;审查建议是否可行;审查提案承办单位是否合理。三是坚持提案审查代表会审定。对提案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提案审查代表会进行审定,切实让每件提案都做到准确无误。

(三)实施“五种手段”,严把提案督办关。一是提案办理工作联合督办。坚持在提案交办时,召开党代表提案、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三案”办理专题会议,集中进行交办。办理过程中,坚持由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组成联合督办组,上门查看提案办理现场,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情况的汇报,对办理提案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面对面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办理不力的单位全县通报,限期整改,形成提案办理工作合力,提高了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二是重点提案领导督办。每年确定3-5件影响大、可操作性强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由县委委员领衔督办,提高了提案的督办层次和效果。如实验小学迁建、红色旅游公路、工业园区建设、一河两岸改造、北丰城乡一体化、罗九公路立面改造等一系列涉关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提案,由分管的县委委员亲自督办,采取分管领导、提案人、督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人“四见面”会诊的方式,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督促办理,提案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三是全局性提案代表视察督办。每年“七一”期间,把代表视察与全局性提案督办结合起来,组织代表视察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办,了解办理提案全过程,掌握办案实情,提出办理要求,使承办单位实行“开门办案”,提高提案落实率。四是办理过程跟踪舆论督办。利用大别山党建网、政府网站、《党代表之声》刊物对提案的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追踪报道,组织各承办单位召开提案办理工作见面会,扩大了提案办理的监督面,有效解决了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促进了提案的落实效果。五是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大户。制定了《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办法》和《民主评议提案办理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组织部分党代表,采取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座谈评议、现场量化打分的办法,对全县办理提案大户和重点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和群众满意度确定提案办理先进单位,极大地激发了提案承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了提案办理质量。

(四)强化“三项保障”,严把提案落实关。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重点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提案审查委员会,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系,为做好代表提案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支撑。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在遵循党章等党内法规的前提下,借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经验做法,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党代表提案及建议意见批评的处理和回复办法》,对代表提案的要素,提案受理、审查、立案的规范以及提案办理、答复、落实情况通报的流程等提出明确意见、要求和具体操作办法,使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强化激励保障。建立优秀党代表和优秀提案提议评选表彰制度,每年对优秀党代表和优秀提案提议组织评选,并在年会上进行表彰。同时,通过在县报刊、电台、县党建网站开辟专栏,制作大型展牌,刊登优质提案提议,公布承办单位,通报办理情况,推广办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有力地推动了党代表提案提议工作开展,营造党代表提案提议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成效

实施党代表提案制度,在提高党代表能力素质,发挥党代表作用,凝聚广大党员智慧,拓宽民意反馈渠道,促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调动了党代表积极性。实施党代表提案制度后,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特别是基层党代表的权力和责任不断“扩容”,主体功能得到充分释放,极大地调动了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增强了基层党代表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施党代表提案制度后,党代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联系党员、走访农户、探访居民,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及时反映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架起了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的桥梁,畅通了“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渠道,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例如地处大别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河西畈地段,一到洪水季节就不能通车,群众要求在此建桥的愿望强烈。几名党代表联名提出建桥提案,县委采纳了提案,立即选址设计、筹措资金,随即动工,2009年初大桥胜利竣工,党员群众由衷地说:“真没想到党代表的提案还真灵”。

三是提高了科学决策水平。通过实施党代表提案制度,建立起了县委——党代表——党员——群众四级党群联系链,党代表及时将党员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反映到各级党委决策过程之中,体现到各项政策措施中去,扩大了党委集中民智的视野,提高了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推动了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如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建设大别山生态经济示范县、红色旅游发展、工业园区建设、一河两岸改造、城乡一体化等重大政策,都是党代表联名提出的。这些提案瞄准了罗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的关键问题,通过提交大会讨论,形成共识,从而使县委决策的过程成为集思广益、民主决策的过程,成为关注民生、推动发展的过程。

四是扩大了党内基层民主。党代表提案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党代表积极参与党代会年会以及闭会期间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作用,为党员及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搭建了平台,拓展了民主渠道和途径,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进一步确立和维护了党员和党代表的主体地位,有力地推进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四、几点启示

党代表提案工作的创新实践,为发展党内民主、发挥代表作用、服务工作大局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实行代表提案制度,是丰富党代表大会内容形式的创新之举。把提案工作列为党代会的重要议程,发动代表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县积极建言献策,丰富了党代会的内容,创新了党代会的形式,使党代会更加充满生机、富有实效。

(二)实行代表提案制度,是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形式。代表通过提案这种制度安排,传递基层呼声,反映群众诉求,拓宽了上情下达渠道。代表提案的过程,就是听民声、纳民意、汇民智的过程,有利于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实行代表提案制度,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生动实践。代表提案为落实党代表表达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提供了一条有效渠道,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有益尝试。

(四)实行代表提案制度,是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有效载体。党代表提案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党代表进一步增强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彰显党的先进性是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