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建频道|党建数据库
首页 > 正文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让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有了坚强后盾——

中管企业监督执纪更有力

作者:本报记者 江 琳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7日 08: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情况”“推进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情况”“加强自身建设情况”……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以下简称“四室”)对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2019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解核实,评价结果与其薪酬挂钩,对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评价主体由中管企业转变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这是落实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四室负责同志介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切实肩负起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责任,2018年底,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由国家监委赋予监察权,深化“三个为主”,改变了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内设机构属性,实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直接领导,着力改变过去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薄弱状况。

一年多来,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监督执纪独立性权威性明显增强

“直属单位‘一把手’被免职了!”中国华电集团纪检监察组查办的一起案件,在企业内部引起了不小震动。2019年7月,中国华电集团某电力公司“一把手”因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这样的案件,过去可能给个纪律处分就完事了。”中国华电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本平说,“改革前,作为内设纪检组,问题线索怎么处理,企业党组起决定性作用;改革后,我们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为主’,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支持指导,办案阻力明显减少。” 据统计,2019年,华电集团纪检监察组立案审查党组管理干部27人,同比增长了42.1%。

2020年初,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梳理2019年组里的各类文件,对改革带来的变化,他们深有感触:“过去,我们报给公司党组的文件,抬头多是请示汇报,现在这种抬头再也没出现,更多是工作建议。”2019年,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及各级纪检机构共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向公司各级党组织提出建议1615次,其中,向公司党组提出建议3次。

改革还赋予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监察权。不少纪检监察组组长谈道,过去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受限于办案手段有限、资源少、力量弱,案件查办质量不高,影响了惩治腐败效果。改革赋予纪检监察组监察权,丰富了办案手段,直接为外查取证、突破案件创造重要条件。

“深化中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央企落地生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有效举措,也是深化‘三个为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四室负责同志说。

从牵头抓整改中解脱,实战提升履职能力

新年刚过,中国移动集团党组就收到集团纪检监察组发来的一份长长的《关于持续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的建议》,里面不仅有对党组整改情况的评估,还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全面整改与重点突破存在不均衡,建议党组加大加快改革创新力度……”

“借着改革东风,我们从过去牵头抓整改变成督促党组抓,还在四室指导下探索了整改评估工作,不仅关注整改措施‘有没有’,更关注整改成效‘好不好’。”中国移动纪检监察组组长郭浩感受尤深。

2019年3月至6月,中央对3个中央单位和42家中管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42家中管企业集中进行巡视整改,为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提供了一次集中练兵和展示的平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四室负责同志说,“我们全面纠正纪检监察组在巡视整改中的职责,让他们从牵头抓整改中解脱出来,代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促党组抓整改。”

巡视整改中,针对一些纪检监察组反映的“不知道如何监督整改”“不知道从哪监督”等困惑,经过深入调研、反复研究,四室向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印发了《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详细列明了“建立监督问题清单”“检查巡视整改方案”“探索研究巡视整改成效评价性指标”等27条具体措施;每两周调度协调一次,对整改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对被巡视的42家中管企业,选择56家二、三级企业,实地调研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情况。

不仅是督促党委抓整改,巡视整改中纪检监察组也有自身任务:处置问题线索。本轮巡视,中央巡视组向中石化集团纪检监察组移送了525件问题线索。“之前有的二、三级企业长期零办案,一些纪检干部甚至没开展过谈话函询。”中石化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蒋亮平介绍,纪检监察组先后从集团二、三级企业纪委抽调上百人次,成立10多个核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核查。

“高强度、全流程跟着走下来,纪检干部的素质能力全方位提升。”蒋亮平说,通过全系统统筹调配监督力量进行提级核查,不仅锻炼了队伍,问题线索办理效率和查实率也明显提升。

主动探索创新,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改革助力、主动探索,不少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江苏省分公司立案审查65件、四川省分公司立案审查40件……”近期,驻中国邮政集团纪检监察组向全系统通报了集团42家二级单位纪委2019年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详细数据和排名情况。

“过去,集团部分二级单位纪委存在监督执纪宽松软的情况,2018年,42家二级单位中有16家零立案,占了1/3以上。”驻中国邮政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盛遒文直言不讳。针对过去一些二级单位有问题发现不了或对问题回避不查等情况,2019年起,纪检监察组每季度通报二级单位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全系统通报,三个季度下来,二级单位立案数全部破零。”盛遒文介绍,2019年,中国邮政集团全系统立案数同比增长138.8%。

既注重数量,更提升质量。驻中国邮政集团纪检监察组对二级单位本级审查审理案件通过提级审核把关,2019年提级审核的45件案件中,不同意处分处理意见15件,占比1/3,其中6人建议加重处分,2人因违纪事实核查不清责令重新核查后上报,8人因立案依据不足,建议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

为破解监督手段有限等制约监察监督全覆盖的难题,在四室指导下,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不断探索创新企地联合监督、协同执纪执法机制。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中国一汽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与吉林长春、四川成都、广东佛山三地纪委监委开展了联合监督检查。“地方纪委监委将我们的公车纳入了监管数据平台,我们信息互通、资源互用、优势互补。”中国一汽集团纪检监察员李长春介绍。

2019年,中国一汽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与吉林省纪委监委以及外埠企业集中的天津、北京、广东等地方纪委监委建立了“联合监督、协同执纪执法”机制,全系统立案128件、结案110件、处分112人,同比分别增长357%、307%、239%;留置13人,其中4人已移交司法机关。

“改革让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意识、监督能力、监督效能得到全面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四室负责同志介绍,2019年,50家中管企业受理信访举报51047件、立案9340件、党纪政务处分12126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6%、22%、15%。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27日 11 版)